有小孩女方离婚会怎么判?


在有小孩的情况下女方提出离婚,法院的判决会依据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 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要是母亲有这些情况,孩子也可能随父亲生活: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像母亲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或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无法抚养子女等。 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若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法院会进行调解,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要是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裁决。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些情况可优先考虑。当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这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不过这不是说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能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会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抚养能力:包括经济能力,即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教育、医疗等物质条件的能力;也包括照顾孩子生活起居、给予情感关怀等方面的能力 。 抚养条件:涵盖生活环境,比如居住环境是否稳定、安全、健康;教育资源是否优质;以及父母自身的身体状况、品行、教育背景等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