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个小孩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法院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的。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在婴幼儿阶段,母亲通常在照顾孩子生活起居等方面更具优势,能更好地满足孩子的成长需求。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或者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那么也有可能判给男方。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说的“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会涉及到很多方面,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来源能为孩子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个人素质,包括品德、文化素养等;生活环境,是否有利于孩子的学习和成长;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一般来说,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但这不是绝对的,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两个孩子,比如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良好的居住环境、充足的时间陪伴孩子等,法院也可能将两个孩子都判给这一方。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法院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跟随父或母生活有自己的想法,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 此外,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需要在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这样可以让孩子与父母双方都保持密切的联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总之,法院判决的核心原则是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尽可能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相关概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