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转移房产会怎么判?
我最近打算离婚,发现对方好像在偷偷转移房产。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是会让对方少分或者不分房产吗?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定规则和可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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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一方转移房产的情况,法院的判定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什么是转移房产呢?简单来说,就是在未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把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通过出售、赠与等方式转给别人。这种行为是想逃避在离婚时对房产进行公平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法院查实确实存在一方转移房产的行为,很可能会判定该转移行为无效,把已经转移的房产重新归回到夫妻共同财产里,然后再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同时,对于故意转移房产的一方,法院不仅在财产分割上会倾向于无过错方,还可能会在其他方面对转移方进行负面评价,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例如,之前有个案例,在离婚诉讼期间,男方偷偷把夫妻共有的房子卖给了别人。后来法院查明情况后,认定男方转移房产的行为无效,房子依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且男方因为这种行为,在财产分配上少分了很多。 所以,要是遇到对方转移房产的情况,一定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供,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赚的钱、买的东西等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 诉讼时效:在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财产,要在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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