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孩子处于弱势情况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孩子身体不太好,比较弱势,我很担心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想了解一下在这种孩子处于弱势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呢?是更倾向于哪一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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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孩子处于弱势,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来进行。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要是母亲存在一些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像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不宜随母亲生活(比如母亲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无法抚养子女等),这种情况下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会支持。要是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法院也会予以支持。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 。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法院在判决时,会重点考察父母哪一方能更好地照顾孩子,比如孩子作业谁签字、家长会谁去开、课外活动谁负责等。若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情况,可优先获得抚养权。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内容。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在父母都争取抚养权且双方都具备抚养能力时,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 此外,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想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这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这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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