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诽谤如何保存证据?


网络诽谤是指在网络环境中,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的行为。当遭遇网络诽谤时,正确保存证据至关重要,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一步。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网络诽谤保存证据的方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及时截屏和录屏。发现网络诽谤信息后,应第一时间对相关页面进行截屏。截屏时要确保完整显示诽谤内容、发布者信息、发布时间、页面网址等关键信息。同时,有条件的话还可以进行录屏操作,录屏可以动态展示整个页面的情况,避免对方事后删除或修改内容,更能证明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例如,我国《电子数据规定》第一条明确规定,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而截屏和录屏所获取的内容就属于此类电子数据证据。 其次,进行公证。公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保全方式。您可以向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由公证人员对网络诽谤信息进行固定和保存。公证机构会按照法定程序对证据进行收集、提取和封存,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在诉讼中一般会被法院直接采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再者,保留相关聊天记录和电子邮件。如果诽谤信息是通过聊天软件或电子邮件发送的,一定要完整保留这些聊天记录和邮件内容。包括与诽谤者的对话、他人转发的涉及诽谤的内容等。同时,要注意保存聊天记录和邮件的原始载体,如手机、电脑等,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另外,寻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协助。网络服务提供者掌握着网络信息的存储和管理数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在保存证据过程中,您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出通知,要求其提供相关的网络日志、用户注册信息等证据。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要注意证据的保管。保存好所有与网络诽谤相关的证据,无论是纸质的截屏打印件、公证文书,还是电子数据的存储设备,都要妥善保管,防止证据丢失、损坏或被篡改。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将证据进行备份,分别存储在不同的设备或位置,以确保证据的安全性。 总之,在网络诽谤事件中,保存证据需要及时、全面、合法。通过上述方法保存的证据,能够为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在处理网络诽谤问题时,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维权行动符合法律规定,有效维护自己的名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