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经济性裁员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最近公司说要进行经济性裁员,我很担心自己会被裁掉。我想了解下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话,在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呢?比如裁员的条件、程序,以及我们员工能得到什么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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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性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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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等经济方面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是裁员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其次是裁员的程序。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之后,裁减人员方案还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只有完成这些程序,裁员才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被裁员工的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一些优先留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进行裁员,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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