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罪累犯会怎么判?
我之前因为销赃被判过刑,现在又因为销赃被抓了。我很担心这次会判得很重,想知道法律对于销赃罪累犯是怎么量刑的,会比第一次判得重很多吗?判罚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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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先明确一下“销赃罪”,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销赃罪”已更名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该罪名指的是,明知道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通过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 对于一般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累犯”,是指因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依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过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 所以,当一个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累犯时,法院在量刑时会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定刑幅度内,对其从重处罚。比如说,原本犯罪情节对应应处一年有期徒刑,但因为是累犯,可能就会提高刑罚至两年。并且,累犯还不适用缓刑。总之,具体的量刑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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