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故意伤害罪怎么量刑?


在我国,团伙故意伤害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它涉及到多人共同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量刑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故意伤害罪的基本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即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意味着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就可能触犯此罪。 对于团伙故意伤害罪的量刑,会依据伤害的后果分为不同的情形。如果致人轻伤的,根据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比如肢体软组织挫伤占体表总面积6%以上等情况。 若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是指机体完整性遭到严重破坏或功能严重障碍,像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比如造成他人双耳听力障碍(≥91dB HL)等。 而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特别残忍手段”,通常是指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手足等令人发指的行为。例如,犯罪团伙用极端暴力手段将被害人的眼睛挖出,导致其失明并造成严重残疾,这种情况就可能适用此量刑幅度。 除了伤害后果外,还有一些因素会影响团伙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比如在团伙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是不同的。主犯是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他们通常要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此外,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以及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也都会在量刑时予以考虑。比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就属于自首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具体情况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总之,团伙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的过程,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