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主从犯应如何量刑?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在非法经营犯罪中,区分主犯和从犯对于准确量刑至关重要。 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在非法经营罪里,通常是策划、组织、指挥犯罪活动或者在犯罪中发挥核心作用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主犯一般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根据其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量刑。 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在非法经营罪中,从犯可能是协助主犯完成部分工作,如提供运输服务、帮助记账等。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相较于主犯,从犯的量刑会相对较轻。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从犯在犯罪中参与的程度、所起的作用大小等因素,来确定从轻、减轻处罚的幅度。 在具体量刑时,还会考虑一些其他因素,比如犯罪金额、违法所得数额、犯罪行为对市场秩序造成的影响等。例如,如果非法经营的金额巨大,或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量刑可能会相对较重;反之,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可能会判处较轻的刑罚。此外,犯罪分子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情节,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有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