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会如何量刑?

我对金融行业比较感兴趣,最近了解到有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这个罪名。我就想弄清楚,如果有人没经过批准就自己设立金融机构,在法律上到底会怎么量刑呢?是根据什么来判断情节严重与否 ?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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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经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设立像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这类金融机构的行为。 从量刑方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如果是自然人构成该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可能会并处罚金,也可能单处罚金,罚金数额在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要是犯罪情节严重的话,处罚就会更重,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要并处罚金,罚金数额是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对于单位构成该罪的情况,处罚方式有所不同。首先会对单位判处罚金,然后对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自然人犯罪的量刑规定来进行处罚。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比如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后非法经营的规模大小、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程度、给投资者或者相关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多少等。金融机构是依法定程序设立并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设立金融机构,就属于“擅自设立”,原则上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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