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共同犯罪的案件如何判刑?

我最近了解到一些共同犯罪的案例,对他们的判决结果挺好奇的。想知道在法律上,共同犯罪的案件到底是依据什么来判刑的?是看每个人在犯罪里的作用,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呢?很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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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对共同犯罪的案件进行判决时,会区分不同犯罪分子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进而适用不同的量刑规则。 首先是主犯。《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规定,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也就是说,除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及其结果负责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但首要分子对于集团成员超出集团犯罪计划所实施的罪行,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分为两种情况: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其次是从犯。依据《刑法》第27条第1款,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包括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以及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通常指帮助犯。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然后是胁从犯。根据刑法第28条,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里的犯罪情节,一般从被胁迫的程度以及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两方面理解。被胁迫程度轻,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严重些;反之则轻。同时,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也是处罚时要考虑的因素。 最后是教唆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是为了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毕竟不满18周岁的人思想不够成熟,容易受坏人唆使。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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