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贪污金额如何量刑?
我和几个人一起涉及了贪污的事儿,现在想知道对于共同贪污的情况,法律是按照什么标准来量刑的呢?是按照个人实际分得的金额,还是大家一起贪污的总金额来判呢?心里很没底,希望能了解清楚。
展开


在法律上,共同贪污是指两个或以上的人一起实施贪污行为。对于共同贪污金额的量刑,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共同贪污犯罪,一般来说,首要分子要对贪污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也就是按照集团贪污的总数额来量刑。这是因为首要分子在犯罪集团中起到组织、策划、指挥的关键作用,对整个犯罪行为的实施和危害后果负有主要责任。 而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来处罚。也就是说,他们要对自己实际参与实施的那部分贪污金额负责。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所以在量刑时会得到一定程度的从宽处理。在确定从犯的具体量刑时,会根据其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参与程度以及分赃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