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被抓的人如何量刑?
我朋友因为开设赌场被抓了,我很担心他。我想了解一下,在咱们国家法律里,开设赌场被抓的人一般是怎么量刑的呢?是根据赌场的规模大小,还是盈利多少来定呢?有没有从轻或者从重处罚的情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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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它指的是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的量刑主要针对的是情节相对较轻的开设赌场行为。比如一些规模较小、参与人数不多、持续时间不长、盈利数额较少的赌场开设情况。例如,在居民楼内偶尔组织几个人进行赌博活动,并且获利较少,就可能在这个量刑幅度内进行处罚。 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有多种表现。从赌场规模来看,赌场持续经营时间长,吸引众多人员参与赌博;从获利金额方面,获利数额巨大;还有涉及网络赌博的情况,如果是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如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例如,一些大型的网络赌博平台,涉及大量赌资流转和众多参赌人员,这种情况就会面临更重的刑罚。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各种情节,如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等从轻情节,或者是否是累犯等从重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抓捕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有立功表现,法院在量刑时会适当从轻处罚;反之,如果是累犯,就可能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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