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被判累犯会如何判刑?
我在青海,之前有过犯罪记录,现在又涉嫌新的犯罪,听说可能会被认定为累犯。我特别担心判刑的情况,想知道在青海如果被判为累犯,具体是怎么判刑的,和普通犯罪判刑有啥不一样,依据是什么。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累犯。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这就是一般累犯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之前因为犯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刑满释放或者被赦免后,在五年之内又犯了一个应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并且这两个罪都不是过失犯罪,犯罪时也都已满十八周岁,那么就会被认定为一般累犯,在判刑时会从重处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就是特别累犯。对于特别累犯,无论前后罪之间间隔多久,只要再次犯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中的任一类罪,就会被认定为累犯,同样要从重处罚。 在青海,对于累犯的判刑,同样遵循上述全国统一的法律规定。法官在量刑时,会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对累犯从重判处刑罚。例如,如果一个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累犯,法官可能会在这个幅度内选择相对较重的刑期。同时,累犯不适用缓刑,在服刑期间,累犯在减刑等方面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