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范围该如何制定?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起意外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现在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我不太清楚赔偿项目的范围是怎么确定的。想知道在法律上,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范围是依据什么来制定的,具体有哪些方面需要考虑,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范围的制定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考量。下面为您详细阐述。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概念。人身损害赔偿是指当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时,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别人的过错导致我们身体受伤或者精神受损,我们可以要求对方赔钱来弥补我们的损失。


在我国,制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范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医疗费,这是最基本的赔偿项目。它包括了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比如去医院看病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等。根据法律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当受害人因伤致残时,除了上述费用外,还会涉及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如果不幸造成受害人死亡,赔偿项目还包括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也就是说,在人身损害案件中,如果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总之,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范围的制定是为了全面、合理地弥补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所遭受的损失,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数额。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机械租赁合同作假是否违法?

我和别人签了机械租赁合同,后来发现对方合同有作假情况。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怎么定性,想知道对方这么做是不是违法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所以来问问。

高空抛烟头是否犯法?

我住高层,有时候会有想从窗户把烟头扔出去的冲动,但又有点担心。我想知道高空抛烟头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犯法呢?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公司名下的车可以过户到私人名下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有一辆闲置的车,我想买下来过户到自己名下。不知道公司名下的车能不能过户给个人,手续会不会很复杂,也不清楚有哪些法律规定和流程。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增值税是否以差额确定销售额?

我在做生意涉及增值税缴纳的问题,不太清楚销售额的确定方式。听说增值税有的时候是以差额来确定销售额的,想了解下到底是不是这样,在什么情况下会以差额确定销售额呢?

车子碰了后离开现场该怎么处理?

我开车时和另一辆车碰了一下,当时有点慌就直接离开了现场。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会不会很严重,也不清楚要承担什么责任,希望了解一下后续该怎么做。

户口本可以过安检门吗?

我准备坐高铁出门,身上带着户口本,不知道过安检的时候能不能顺利通过安检门。我有点担心户口本会被安检门拦下,所以想问问大家,户口本到底可不可以过安检门呀?

养老保险什么时候能够往前补缴呢?

我之前有几年没交养老保险,现在想往前补缴,不知道什么时候可以补缴。我也不太清楚具体的政策和时间要求,担心错过补缴的时机,影响以后的养老保障。想问问到底什么时候能往前补缴养老保险。

如何去人民法院进行先行调解?

我和别人有个纠纷,听说可以先去人民法院进行调解,避免直接打官司,这样能省时省力。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是直接去法院申请吗?要准备什么材料?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下相关内容。

新婚姻法征求意见是怎么回事?

我听说新婚姻法在征求意见,不太清楚这是怎么个情况。想知道征求意见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我作为普通公民能不能参与,参与后意见会不会被采纳,这些意见对最终法律的制定会有多大影响呢?

逾期滞纳金该怎么计算?

我之前签了一份合同,里面提到了逾期滞纳金,但没说具体咋算。现在对方逾期付款了,我想知道这个逾期滞纳金到底该怎么计算,有没有什么标准或者公式之类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下。

手机开庭需要准备什么?

我收到通知要手机开庭了,可我从来没经历过这种形式。我不太清楚手机开庭和线下开庭有啥不一样,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准备。想问问大家,手机开庭具体要准备些什么东西,有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呢?

诈骗罪刑事上诉辩护词该怎么写?

我因涉嫌诈骗罪被一审判决了,我觉得判决不合理,打算上诉。但我不知道上诉辩护词该怎么写,要包含哪些内容,格式是怎样的,遵循什么规范,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结婚后一方得了精神病还能离婚吗?

我和伴侣结婚一段时间后,对方得了精神病,现在我感觉生活压力很大,想结束这段婚姻,可又不确定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离婚。我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来说,结婚后一方得了精神病,是否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呢?

车祸起诉可以要求赔偿哪些项目?

我遭遇了一场车祸,对方负主要责任。现在我打算通过起诉来要求赔偿,但不清楚具体可以要求赔偿哪些方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车祸起诉时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都有什么,这样我心里能有个底,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适用缓刑的情况下法院将如何判决?

我涉及一个案子,听说有适用缓刑的可能。但我不太清楚在可适用缓刑的这种状况下,法院到底会依据什么来做判决,是直接就判缓刑,还是有其他考虑因素呢?想了解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在监狱因多器官衰竭死亡能否要求赔偿?

我有亲属在监狱服刑期间多器官衰竭死亡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们家属有没有权利向监狱方面要求赔偿,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我们能不能要赔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作社给成员发工资需要按分红缴纳税款吗?

我是合作社的负责人,平时会给成员发工资。最近在处理税务问题时有点拿不准,发给成员的工资需不需要按照分红来缴纳税款呢?不太清楚工资和分红在税务处理上有啥区别,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挂号了但忘记带身份证怎么办?

我去医院挂号后才发现忘记带身份证,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医院会不会因为没带身份证就不提供服务了呢?我现在很着急,想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个问题。

征地补偿渠道该怎么填写?

我家土地最近要被征收了,需要填写征地补偿渠道,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填。不知道是有固定的填写规范,还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写。我担心填错了会影响补偿,所以想了解下正确的填写方法。

合同用假名字签是否违法?

我之前签合同的时候,因为一些原因用了假名字。现在有点担心这样做是不是违法的。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签合同用假名字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到底合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