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如何设置扣除比例?


个人所得税扣除比例的设置与不同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密切相关,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子女教育方面。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比例可以由父母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就是一方每月扣1000元;也可以由父母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双方每月各扣500元。在设置时,您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来决定,如果一方收入较高,适用税率也高,那么选择由该方100%扣除可能更节税。 继续教育方面,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这里一般不存在扣除比例的选择问题,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己扣除即可。 大病医疗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您可以根据家庭中谁的综合所得高来选择扣除方,这样能最大程度享受扣除带来的减税效果。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同样,您可以根据家庭收入情况来合理选择扣除比例和扣除方。 住房租金方面,根据不同的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不存在扣除比例的问题。 赡养老人方面,如果是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在设置扣除比例时,家庭成员之间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进行协商确定。总之,个人所得税扣除比例的设置需要您根据不同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规定,结合自身家庭收入等实际情况来合理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