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清偿遗产债务?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遗产,但同时也有债务。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债务,是用遗产先还债,还是先把遗产分给继承人再让他们去承担债务呢?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清偿遗产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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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遗产债务清偿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遗产债务的定义。遗产债务指的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以及所欠的债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这意味着在分割遗产之前,首先要做的就是用遗产去清偿债务。 清偿遗产债务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是有限责任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举个例子,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价值50万的遗产,但是债务有60万,那么继承人最多只需用这50万遗产来还债,对于超出的10万,继承人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除非他们自愿偿还。 其次是保留必留份原则。前面提到的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必须为这些特殊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在清偿顺序上,通常是先缴纳所欠税款,然后再清偿债务。如果遗产中有多种财产形式,比如既有现金,又有房产等,一般先以现金清偿,如果现金不足以清偿,再考虑处置其他财产。 如果有多个继承人,他们对于遗产债务通常是按照继承遗产的比例来分担。例如,有三个继承人,分别继承了遗产的三分之一,那么他们也各自按照三分之一的比例来承担债务。 当存在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时,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受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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