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未签订该如何进行结算?


在工程建设中,签订书面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但现实中也存在未签订工程合同的情况。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如何进行结算就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首先,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已经实际履行了工程施工义务,那么双方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在工程结算时,这种事实合同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 接下来,确定结算的依据非常重要。如果双方能够就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金额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结算。这是最为理想的解决方式,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需要寻找其他的结算依据。通常可以参照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参照双方的交易习惯。如果双方之前有过类似工程的合作,并且形成了一定的交易习惯,那么可以按照这种习惯来确定结算方式和金额。 二是参照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建筑行业有许多成熟的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可以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参考依据。例如,工程定额标准、计价规范等。 三是进行工程造价鉴定。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确定结算金额,那么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进行造价鉴定。鉴定机构会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工程价款。 在进行结算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报告、工程变更通知、材料采购发票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结算和可能出现的纠纷解决都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工程合同未签订并不意味着无法进行结算。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当积极协商,寻找合理的结算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