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协议书该怎么签订?


财产分割协议书是各方当事人就财产分割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首先要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因此,财产分割协议书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协议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要详细列出参与分割的财产范围,比如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各类财产,对每一项财产的具体情况如位置、型号、数量等都要清晰描述。同时,要明确各当事人对财产的分割方式和比例。例如,是平均分割,还是按照一定的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进行分割。此外,还应规定财产的交付时间和方式,以保障协议能够顺利履行。 再者,签订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第十七条至二十二条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才是有效的。 最后,签订协议的过程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协议。如果协议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同时,为了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