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和平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何解决?

我和另一半打算和平离婚,现在最头疼的就是孩子抚养权问题。我们都很爱孩子,也不想因为这个事情闹得不愉快。想了解下在和平离婚的情况下,孩子抚养权一般是怎么解决的,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常见的处理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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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问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和平离婚的情况下,孩子抚养权的解决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夫妻双方协商确定,二是在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签订离婚协议的方式,在协议中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这种协商确定的方式,充分尊重了夫妻双方的意愿,也有利于孩子在相对和谐的环境中成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约定就是有效的。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在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也对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提供了更具体的参考依据,例如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等。 总之,无论是协商确定还是法院判决,都是为了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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