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屋质量问题该怎么解决?


当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和途径来解决。 首先,要明确房屋质量问题的不同情况。一般来说,房屋质量问题分为轻微质量瑕疵、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轻微质量瑕疵通常是指一些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小问题,比如墙面有小面积的掉漆等;一般质量问题可能会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但不构成安全隐患,像门窗密封不严、地面有轻微空鼓等;严重质量问题则是指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比如房屋出现倾斜、主体结构裂缝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房屋买卖中,开发商有义务交付质量合格的房屋。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就意味着开发商可能违约了。 当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后,第一步是及时通知开发商。要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质量问题,并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维修。书面通知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并且要保留好相关的凭证,比如邮寄回执等。 如果开发商在接到通知后,按照约定进行了维修,并且维修后房屋质量问题得到解决,那么问题就顺利解决了。但如果开发商拒绝维修或者拖延维修,业主可以自行维修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也就是说,业主自行维修或者委托第三方维修的费用,最终是由开发商承担的。 要是房屋质量问题属于严重质量问题,比如经专业机构检测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业主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及利息,同时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遇到房屋质量问题不要慌张,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或者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