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发生后应当如何解决?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执。当发生劳动争议后,有多种解决途径可供选择。 首先是协商。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这是最基本、最便捷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能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节省时间和精力,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过程中,调解组织会听取双方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帮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对调解组织的设立和职责做了详细规定。调解成功后,双方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争议得到解决。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环节。申请仲裁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最后,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总之,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