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该如何解决?


非婚生子女,指的是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从法律层面来讲,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明确规定的内容。 在抚养问题上,首先要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一般情况下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这个阶段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孩子也可能由父亲抚养。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非婚生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个人品德等。如果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对于抚养权的归属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在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上,父母双方都应当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在抚养问题上产生纠纷,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