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该如何启动?

我家这边好像要进行房屋征收,但是目前还没什么动静。我想了解下这个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是怎么启动的呢?启动前有啥条件吗?具体由谁来操作这个启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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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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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启动是一个严谨且涉及多方面因素的过程,它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启动的相关内容。 首先,启动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就是说,只有出于公共利益的目的,才能启动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 其次,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启动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最后,关于启动的具体流程。一般来说,第一步是进行项目论证,相关部门会对征收项目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是否符合相关规划等进行研究和论证。第二步,政府需要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包括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第三步,制定征收补偿方案,该方案需要包括征收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地点等内容,并进行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四步,如果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经过这些步骤后,若各项条件都满足,市、县级人民政府就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总之,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的启动是一个严格且复杂的过程,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以确保公共利益的实现和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您对房屋征收与补偿程序启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屋征收部门或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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