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留抵税额是否为当月应退税额?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时,遇到了期末留抵税额和当月应退税额的问题。不太清楚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期末留抵税额到底是不是就等同于当月应退税额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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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留抵税额并不一定就是当月应退税额。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期末留抵税额,简单来说,就是当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两者之间的差额就会形成留抵税额,留到下期继续抵扣。而当月应退税额,指的是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当月可以申请退还的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这里的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计算应退税额时,有一套明确的公式。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 这表明,当月应退税额需要根据一系列条件和计算来确定,不是简单地将期末留抵税额认定为应退税额。只有当企业满足规定的条件,如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等,并且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得出相应的数值后,才能确定当月应退税额。所以,期末留抵税额和当月应退税额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直接划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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