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作为原告时该如何起诉?


当破产企业作为原告进行起诉时,首先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清算或重整等程序。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诉讼活动有其特殊之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的职责。这意味着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企业的起诉等诉讼行为由管理人来代表进行。管理人一般由人民法院指定,通常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具体的起诉流程如下:第一步,确定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及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全面了解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其中就包括企业作为原告的相关诉讼事宜。 第二步,收集证据。管理人要对企业作为原告的案件进行调查,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比如合同、交易记录、往来函件等。这些证据是支持诉讼请求的关键,直接影响到诉讼的结果。 第三步,撰写起诉状。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法律规定,管理人起草起诉状,明确原告(破产企业)、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起诉状的内容要准确、清晰,符合法律要求。 第四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管辖法院。一般来说,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管理人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步,参加诉讼活动。在诉讼过程中,管理人要代表破产企业参与庭审,遵守法庭纪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行为,维护破产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六步,处理诉讼结果。如果法院判决破产企业胜诉,管理人要负责执行判决,收回相关款项或权益,并按照破产程序的规定进行分配;如果败诉,管理人需要分析原因,决定是否上诉或者采取其他法律措施。 总之,破产企业作为原告起诉时,由管理人代表企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