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该如何向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其次,需要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证明、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如果有子女)、财产清单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接着是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缴纳诉讼费后,案件正式立案。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开庭前,法院通常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最后,等待判决结果。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准予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判决。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