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协调复婚但媳妇还不回来,该怎么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在我国,起诉离婚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离婚诉讼来说,你作为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即你是婚姻关系的一方;被告就是你的妻子;诉讼请求就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同时可以附带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请求;事实和理由就是你和妻子目前的婚姻状况,比如法院协调复婚但她仍不回来共同生活等情况。 具体的起诉流程如下:首先,要写好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你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书。 其次,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结婚证,用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之前法院协调复婚但妻子仍不回家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你;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