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要怎么样起诉?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要离婚,但对方不同意,所以我打算起诉离婚。可是我完全不知道起诉离婚的流程和要注意的地方,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个法院起诉等等,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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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起诉离婚的流程和相关要点。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就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要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相关证据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事实和理由。证据方面,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要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相关证据等。 然后,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你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的金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判决离婚,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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