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名登记结婚后该如何起诉离婚?


在探讨用假名登记结婚后如何起诉离婚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婚姻登记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定程序,正常情况下,双方需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但如果一方使用假名登记结婚,就违背了婚姻登记的真实性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而,用假名登记结婚的情况较为特殊。 首先,在决定起诉离婚前,要收集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据。虽然对方使用假名登记,但实际共同生活的事实是存在的。比如,双方共同居住的相关证明,像水电费账单、租房合同等,上面如果有双方的信息,可以作为共同生活的证据;还有共同生育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孩子的出生证明等,也能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婚姻关系。此外,周围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接下来就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来说,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准备好起诉材料也是关键的一步。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虽然被告使用的是假名,但要尽可能提供其真实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同时写明诉讼请求,即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以及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诉求。还要附上前面收集的证据材料,包括前面提到的各种证明和证人证言等。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由于涉及假名登记的问题,法院可能会进一步调查核实被告的真实身份信息。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相应的判决。 用假名登记结婚后起诉离婚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当事人仔细收集证据、明确管辖法院、准备好起诉材料,并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如果在过程中遇到困难,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