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跑了该如何起诉离婚?
我和配偶感情破裂,现在对方直接跑了,联系不上人。我想结束这段婚姻,但是不知道对方人都找不到了该怎么去起诉离婚,起诉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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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方当事人“跑了”,也就是下落不明时,另一方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当对方下落不明时,你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在起诉时,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一般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能够证明你们婚姻关系以及你身份的材料。起诉状要写明你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还要阐述清楚你们的婚姻状况以及离婚的理由等。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由于对方下落不明,法院通常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根据法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后,法院会正常开庭审理案件。如果经过审理,法院认定你们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满二年,你还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之后再起诉离婚,这样更有利于法院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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