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不同意离婚该怎么起诉?

我想和丈夫离婚,但他死活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再和他过下去了,听说可以起诉离婚,可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我想了解起诉离婚的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还有整个过程大概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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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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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要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相关证据等。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方面,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要准备相关财产的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要提供有利于自己抚养子女的证据等。 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等一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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