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方不还钱该如何采取法律手段?

把钱借给对方后,到了约定时间对方却不还钱。尝试沟通也没效果,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要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让对方还钱,具体可以采取哪些办法,整个流程又是怎样的,会不会很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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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对方不还钱,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手段: 首先是协商。这是比较平和的方式,就是和对方坐下来谈谈,弄清楚对方不还钱是因为什么原因,要是对方确实有还款的想法,只是暂时没办法按时还钱,那双方可以签一份书面协议,把还款金额、啥时候还以及不按时还需要承担的责任等内容写清楚。这样既给了对方机会,也保障了自己权益。 要是协商没有结果,接下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之前,得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像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催款记录这些,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没按照约定还钱,存在违约行为。同时,要写一份详细的起诉状交给法院,在起诉状里说明自己希望法院怎么判(也就是诉讼请求),以及事情的经过和为什么要这么判(事实理由)。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而且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要是法院判决后对方还是不还钱,还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查封对方的财产、扣押车辆等,通过这些办法强制对方还钱。 另外,还有一种方式是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这种方式成本较低。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不过如果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支付令就会失效,可能会转入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就有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总之,在采取法律手段前,最好先了解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让整个过程更顺利。 相关概念: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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