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如何扣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扣税方式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规定。首先,我们要解释几个关键概念。全年一次性奖金,就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需要纳税的那部分收入金额。应纳税额则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税方式。第一种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小李全年一次性奖金是36000元,36000÷12 = 3000元,对应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应纳税额 = 36000×3% - 0 = 1080元。 第二种是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并入综合所得后,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比如小张每月工资收入5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20000元,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为5000×12 + 20000 = 80000元,再减去60000元减除费用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以后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能再单独计税,而是和其他综合所得一起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更加公平合理,适应个人收入结构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