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一年一发该怎么交税?


在探讨农民工一年一发工资如何交税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工资薪金所得就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我国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虽然农民工工资是一年一发,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要将这一年的工资收入按照每个月进行累计计算。比如一年工资收入是60000元,平均到每个月就是5000元。在没有其他扣除项目的情况下,每月5000元的收入未超过减除费用标准,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一年工资收入较高,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一定标准,就需要按照对应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一般情况下,支付工资的单位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也就是说,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会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并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然后将剩余的工资支付给农民工。不过,如果单位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农民工个人就需要在年度终了后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