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一次性给付需要交税吗?
我是个农民工,之前工资一直被拖欠,现在好不容易说要一次性给清了。我就想问问,这被拖欠后一次性给的工资,需不需要交税啊?我也不太懂这方面的事儿,就怕到时候稀里糊涂交了不该交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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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资交税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工资、薪金所得就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对于农民工来说,他们的工资收入同样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农民工一年的工资收入,在扣除六万元以及相关扣除项目后还有剩余,那么这部分剩余的收入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对于被拖欠后一次性给付的工资该如何处理呢?其实,在税务处理上,是按照累计预扣法来计算预扣税款的。简单来讲,就是把你这一年里拿到的所有工资累计起来,然后按照上述的计算方法看是否达到纳税标准。即使工资是一次性发放,但只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计算后没有达到纳税标准,那就不需要交税;如果累计后超过了标准,就需要对超出部分交税。 例如,一位农民工一年的工资本应每月发放,但都被拖欠到年底一次性发放,全年工资总收入是五万元。由于五万元没有超过六万元的减除费用标准,所以这位农民工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全年工资总收入是八万元,在扣除六万元后,剩余的两万元就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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