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如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并非不能解除,只是解除条件和程序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以下从不同方面为您阐述公司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首先,协商一致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公司和劳动者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共识,签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的时间、经济补偿等相关事宜。这种方式较为灵活,只要双方自愿且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公司因业务调整,与员工友好协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员工也同意离职,双方签订解除协议,这种解除方式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劳动者存在过错时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这些情况下,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制度,多次无故旷工,公司可以依据规章制度解除与该员工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再次,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不过,公司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并且,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公司因经营困难,需要进行裁员,按照上述程序进行操作,解除与部分员工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的劳动关系。 最后,非过失性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员工因身体原因在医疗期满后无法胜任原工作,公司为其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公司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形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要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在需要支付的情况下),以确保解除行为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