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医保怎么转移?


医保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将原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的过程。这么做可以保障参保人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医保权益的连续性,避免因为地域变动而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 在《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异地就医医保转移一般按照以下步骤操作:首先是提出申请,参保人需要向原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通常可以在当地医保部门的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也可以前往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直接领取并填写。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受理申请后,会对参保人的医保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参保人在本地的医保缴费情况、个人账户余额等信息。核实无误后,会出具《参保凭证》。这是参保人医保关系转移的重要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然后,参保人需要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参加医保,并携带《参保凭证》以及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前往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向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会办理医保关系转出手续,划转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并向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发出《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最后,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会为参保人办理医保关系转入手续,将参保人在原参保地的医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合并到新参保地的医保账户中。 在办理异地就医医保转移时,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因此,在办理转移手续前,建议参保人先咨询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参保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避免因逾期办理而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一般来说,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办理。参保人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应确保原参保地的医保费用已结清,避免出现欠费等情况影响转移手续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