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交的养老金如何转回户籍所在地?


在外地缴纳的养老金转回户籍所在地,其实就是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这能让我们在不同地方缴纳的养老保险累计起来,保障我们退休后的养老待遇。 首先,咱们看看需要满足的条件。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予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如果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接着说办理的流程。第一步是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第二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第三步,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第四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最后说说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需要参保人员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具体的材料要求,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这样能确保准备齐全,顺利办理转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