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该如何理解?

我在查阅一些特种设备相关资料时看到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但是里面的法律条文有点晦涩难懂,我想知道这条法律规定具体说的是什么意思,在实际情况中是怎么应用的,能给我解释解释吗?
展开 view-more
  • #特种设备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对于特种设备经营、出租等方面的违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来具体解释: 首先,关于第一款,它规定了两种违法行为及相应的处罚。一是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如果商家销售或者出租的特种设备,没有经过合法的许可程序生产出来,或者没有经过检验,又或者检验没有通过,那就是违法的。二是销售、出租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或者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的特种设备的行为。比如,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不能再使用的老旧特种设备,商家还拿出来卖或者租,又或者特种设备没有按照规定的保养要求去做维护,就进行销售或出租,这些都违反了法律。对于这些违法行为,法律规定会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和违法所得,如果违法所得达到一定数额(超过10万元),会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如果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会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这里的责令停止经营,就是让商家不能再继续卖或者租这些违规的特种设备了;没收违法经营的特种设备,就是把那些违规的设备收走;没收违法所得,就是把商家通过卖或者租这些违规设备赚到的钱收走;罚款则是额外的经济处罚。 然后,第二款规定了特种设备销售单位未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或者进口特种设备未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情况。建立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制度,就好比商家要对自己卖的特种设备进行仔细检查,看看是否合格,并且把销售的相关情况记录下来。而进口特种设备提前告知,就是进口特种设备的商家要提前把相关情况告诉有关部门。如果商家没有做到这些,法律规定会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就是要求商家把没做好的事情重新做好,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 最后,第三款规定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销售、交付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这就类似于生产特种设备的厂家,把没有经过检验或者检验不通过的设备卖给别人或者交给别人使用,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除了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罚外,还会吊销生产许可证。吊销生产许可证,就是让这个厂家以后不能再合法地生产特种设备了。 这些规定依据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的内容,目的是为了保障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