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如何用于起诉侵占罪?


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是一种法律文书,当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时,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侵占罪而言,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这里的“告诉才处理”意味着需要被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撰写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时,首先要包含首部,写明文书名称“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以及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 其次是正文部分,要详细阐述案由和诉讼请求,明确指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构成侵占罪,并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提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失的赔偿请求及具体金额。事实与理由部分,要清晰、准确地叙述被告人侵占财物的具体经过,包括时间、地点、财物的种类和数量等,并说明被告人的行为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以及给自己造成了哪些物质损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也需要在正文中写明,以便法院进行调查核实。 最后是尾部,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自诉人签名或盖章,以及起诉的年月日。 在向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时,还需要注意相关的程序。一般来说,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通常是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院在收到自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并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自诉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自己所遭受的物质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