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该怎么走?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是处理一些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方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具体流程。 首先是适用范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也就是说,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仅造成财产损失,并且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自愿使用简易程序等情况可适用简易程序。 接着是事故现场的处理。发生符合简易程序处理条件的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如果车辆可以移动,应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当事人要拍照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包括车辆位置、碰撞部位、刹车痕迹等,这些照片将作为后续处理的重要证据。然后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等信息,并立即向交警部门报案。 随后交警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交警会现场勘查,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等情况,并记录在案。交警会根据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当场认定事故责任,确定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及责任划分。对于责任明确的事故,交警会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以及对损害赔偿的调解结果等内容,由当事人签名。 最后是损害赔偿调解。如果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会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快速、便捷地处理交通事故,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在处理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按照规定提供相关信息和证据,以确保事故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