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入股后不干了该怎么退股?

我之前入股了一家公司,现在因为个人原因不想继续干了,但是不知道该怎么退股。我不清楚退股有哪些方式,需要注意什么,也不知道法律上对于退股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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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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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后如果不想继续参与公司经营而要退股,在法律上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 首先是协商退股,这是较为平和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在入股的情境下,股东可以与其他股东进行协商,就退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确定退股的价格、时间等具体事项。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大家友好地解决问题。 其次是股权转让,它又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对内转让是指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而对外转让则是把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不过这种转让受到一定限制。该条法律同时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再者是法定退股,这是在特定情形下才可以采取的方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如果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这是一种比较极端的退股方式,依据是《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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