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仲裁保全担保书?


仲裁保全担保书是在仲裁程序里,申请人为了获取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措施,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供的一种担保文件。撰写时要清晰规范,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撰写要点。 首先要明白仲裁保全担保的含义。它指在仲裁进行期间,一方当事人为防止另一方转移、隐匿财产或使证据灭失,从而影响将来仲裁裁决的执行,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出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以保证自己申请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这就体现了担保的必要性。 接着说仲裁保全担保书的格式和内容。一般开头要有标题,即“仲裁保全担保书”。然后是称谓,顶格写致送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名称。正文部分,先说明担保人与申请人的关系,再阐述担保的事项。比如明确是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详细写明申请保全的财产范围、金额等信息。还要说明担保的方式,常见的有保证、抵押、质押等。如果是保证方式,要表明保证人愿意承担保证责任,当申请人申请错误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时,保证人将代申请人进行赔偿。 正文还需阐述担保的财产情况。如果是以财产作为担保,要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详细信息,以及该财产的所有权归属情况。同时要说明担保财产的价值,确保其足以覆盖可能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另外,在正文中要明确表示本担保书的有效期,一般是从担保书出具之日起至仲裁裁决执行完毕或者保全措施解除之日止。 最后是落款部分。担保书要有担保人的签名或盖章,如果担保人是单位,还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同时要写明担保书的出具日期。 撰写仲裁保全担保书时,语言要准确、简洁,避免使用模糊或容易产生歧义的表述。担保书的内容要真实、合法,提供的担保财产必须是担保人有权处分的财产。并且要严格按照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办理手续。如果对担保书的撰写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更精准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