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材料怎么写?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的撰写是一个严肃且关键的过程,它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撰写的要点和步骤。 首先,了解申诉的定义至关重要。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申诉材料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标题,一般直接写“刑事申诉书”。这清晰地表明了这份材料的性质和用途。 第二部分是申诉人的基本信息。要详细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果申诉人是在押人员,需要说明其现在的羁押处所。这些信息能让司法机关准确识别申诉人身份。 第三部分是案由和案件来源。需写明申诉人因何案件,不服哪一人民法院的哪一生效判决或裁定而提出申诉。例如,“申诉人因XX一案,不服XX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刑初字第XX号刑事判决/裁定,现提出申诉”。 第四部分是申诉请求。这部分要明确、具体地提出申诉人希望达到的目的。比如是要求撤销原判、宣告无罪,还是要求减轻刑罚等。请求要合理合法,不能提出无理要求。 第五部分是申诉的事实与理由。这是申诉材料的核心部分。要详细阐述案件的事实情况,指出原审判决或裁定中存在的错误,包括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同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例如,如果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列举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证据来证明。引用法律条文时,要准确说明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条款。 第六部分是结尾。一般写“此致”,然后写明申诉书送达的司法机关名称,如“XX人民法院”或“XX人民检察院”。最后,申诉人要签名,并注明申诉的日期。 此外,在撰写申诉材料时,语言要规范、准确、通顺,逻辑要清晰。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能虚构或夸大事实。如有必要,可以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如原审判决书、裁定书、新发现的证据等,以增强申诉的说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