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书应该怎么书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书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 首先,文书名称要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这能让法院一眼识别文书类型。 接着是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原告一般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被告通常是刑事被告人,同样需写明上述基本信息,如果是单位,要写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这部分信息很重要,能确保法院准确联系到相关人员。 然后是诉讼请求部分。要明确写出具体的请求事项,比如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经济损失,每项损失都要写清楚具体金额。这是原告期望通过诉讼达到的目的。 事实与理由部分是核心内容。要详细叙述刑事犯罪行为的发生经过,包括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说明被告的犯罪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物质损失,以及这种损失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要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此作为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最后是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要列举出能够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误工证明等,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