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放弃抚养权的协议怎么写?


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打算放弃抚养权并签订相关协议,以下是详细的说明。首先,要明确什么是离婚抚养权协议,它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具有法律效力,能保障子女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从协议内容方面来看,开头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等,这能准确识别协议双方。接着要阐述双方是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该协议,表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对于抚养权的归属,要明确写出孩子由哪一方直接抚养,放弃抚养权的一方要表明自愿放弃直接抚养孩子的权利。比如可以写“男方自愿放弃婚生子/女[孩子姓名]的抚养权,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 关于抚养费,放弃抚养权的一方通常需要支付抚养费。要写清楚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来确定。支付方式可以选择按月、季度或年度支付等,同时要写明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例如“男方每月[具体日期]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女方支付抚养费[X]元”。另外,还要考虑到随着生活水平变化、孩子教育医疗等费用增加的情况,约定抚养费是否会进行调整以及调整的方式和条件。 探视权也是协议中的重要部分,要明确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可以写明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比如“男方每周[具体日期]可以探视孩子一次,探视地点为女方住处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地点”,以保障不直接抚养方与孩子的正常相处和情感交流。此外,协议中还可以约定双方其他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教育、医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方式,一方不得随意阻挠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等内容。同时,要明确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协议约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最后,双方要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些法律条文为离婚抚养权协议提供了法律基础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