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诉讼时效答辩该怎么写?


在撰写欠款诉讼时效答辩状时,我们需要了解以下几个关键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答辩状的基本格式。一份完整的答辩状通常包括标题、答辩人信息、答辩事由、答辩内容、结尾和附项这几个部分。标题一般直接写“民事答辩状”。答辩人信息要写清楚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答辩事由部分需简要说明针对哪个案件进行答辩,例如“因原告[原告姓名]诉被告[被告姓名]欠款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接着重点是答辩内容,也就是关于欠款诉讼时效的阐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在答辩时,您要明确指出原告主张权利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比如,您可以说明借款的时间、原告最后一次向您主张还款的时间,以此来证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同时,您还可以提及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这个过程中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那么原告的请求就不应得到支持。 关于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在答辩时,您要说明本案不存在这些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况。 在结尾部分,要写上“此致”和受理案件的法院名称,然后由答辩人签名并注明日期。附项部分可以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清单等。 最后,在撰写答辩状时,语言要准确、简洁,逻辑要清晰,要围绕诉讼时效这一关键问题展开论述,并且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撰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答辩状的质量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