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分割应该怎么写?


离婚协议分割的书写是一个严谨且重要的过程,它涉及到夫妻双方在离婚后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书写离婚协议分割部分的相关内容。 首先,关于财产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分割部分,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并明确双方的分配方式。比如,房产方面,要写明房屋的具体地址、产权归属情况,是归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还是进行出售后分配款项等;对于银行存款,要注明双方名下的账户信息及分配比例;车辆也需写明品牌、车牌号等信息以及归属。 其次,债务分割也不容忽视。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在离婚协议中,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如房贷、车贷、信用卡欠款等,并约定双方的偿还责任。 再者,子女抚养问题是离婚协议中的重要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协议中,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行使方式和时间安排。同时,还要明确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 最后,在书写离婚协议分割部分时,要确保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协议的条款要清晰、明确,避免产生歧义,以免日后引发纠纷。如果对离婚协议的书写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