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踪时离婚起诉书该如何书写?


在一方失踪的情况下,书写离婚起诉书对于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步骤。下面将详细介绍书写要点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离婚起诉书的基本格式。一般来说,它包括标题、首部、正文、尾部几个部分。标题通常为“离婚起诉书”。 首部主要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被告失踪,其住所等信息可能难以确定,可写其最后已知的居住地址。 正文部分是核心内容,一般包含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要明确表达原告要求离婚的意愿,同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请求。例如,如果有子女,要说明希望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表明分割的方式和比例。 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阐述婚姻状况、离婚原因等。对于一方失踪的情况,要说明失踪的时间、经过以及自己曾采取的寻找措施等。比如,可以写清楚从什么时候开始对方失去联系,自己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等。这部分的阐述要有事实依据,且逻辑清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所以,在书写离婚起诉书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来写。 尾部要写明受诉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起诉日期。同时,要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总之,一方失踪时的离婚起诉书书写需要严谨、准确,确保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